艾爱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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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4年第一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2024年第一批4783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材料请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64874561、010-64807834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祝贺小艾知产客户分布北京五个区30余家入库中小企业名单!小艾知产18611544009。为客户申报科小、小巨人、高新、商标项目!
小艾知产申报指南: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北京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平台)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各区评价机构工作要求
(一)信息审核各区评价机构对相关企业填报的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各区评价机构应对企业开展实地核查,核查相关情况无误后再行审核提交。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各区评价机构要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分析,年底开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各评价机构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
一是各区评价机构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要求,实行“严标准、快审核、勤公示”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是各区评价工作机构要拓展多部门联合、多举措发力工作局面,主动加强科技、经信、税务、市场监管、园区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中关村“1+5”政策中“金种子”、国高新、创新创业大赛等工作的政策协同,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源头培育和服务工作。
三是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企业提交评价信息、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等。
四、时间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即日启动,9月30日(星期一)停止企业信息填报,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批。10月31日(星期四)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各类项目执行人:
徐女士:手机/微信:137183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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